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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9月12日 (四) 13:19的版本

Walnut 總括而言:不要在24小時之內回退任何單獨的頁面超過三次。

(這不適用自己回退或對簡單破壞的糾正。)

回退不過三原則Three-revert rule,簡稱3RR)是一項適用於所有維基人的正式方針。該方針規定,一位編輯者對於一個香港網絡大典的條目,在24小時內,不可以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。(自我回退,以及修復惡意破壞不受此限)。但這並不表示回退三次或者三次以下就肯定可接受。在極端情況下,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,由於編輯戰、惡意破壞,也可以被封禁

使用傀儡並不能合法地避免此限制,該方針並不適用於小組。遇到回退次數超過限額,其他人就必須採取行動,以表明對於兩種相互衝突的版本,大多數的社區成員採取何種態度。

詳情

在超過回退限額前,請與其他你認為值得信賴的維基人討論此事。如果相關的維基人要鋌而走險而違反此方針,這就表明該條目在其爭論得到解決前,應該被保護

此方針獨立地應用於每個條目,對於多個條目的回退並不累加。例如,一個維基人在24小時內,對兩個條目各執行了三次回退,但此編輯者的六次回退並不構成此方針的違反。

此方針並不適用於自我回退、糾正簡單破壞,或者維護目的的回退(例如在沙盒上)。

此方針肯定適用於屢次地移動、重命名、刪除、恢復、或者再次新建某頁面。所有這些,如果極端地執行,都屬於編輯戰的範疇。

回退並不只包括從歷史記錄中找出先前的版本,然後編輯。回退指撤銷 (undoing)另一名編輯者的修改,可能包括大部分撤銷先前的編輯,並新添一些內容,移動條目,管理動作,比如加以保護,等等。請使用常識。

目標與方針

回退不過三原則並不是一種授權,而是作為一種防範;3RR的目的是阻止編輯戰。此原則並沒有賦予用戶每24小時內可執行三次回退的法定權利,或者支持將回退作為一種編輯技巧。固執己見的回退,將產生嚴重後果,造成與他人合作上的困難。

如果你發現自己在一天內針對某個條目的回退多於一次,這就表明存在嚴重的問題,你應該嘗試通過討論頁,來解決爭論

事實上,過度回退可能導致用戶被封禁,但並不意味著該用戶一定要被封禁。管理員對於打破3RR的用戶,並非必須要採取封禁措施,例如當他們的問題已經通過其他方式得以解決時。

一些用戶建議回退次數推延到每日一次:

  • 其他人可以看到原因所在;
  • 你可能意識到原來對方是正確的!
  • 其他人可以不費勁地加入進來,從而有所幫助。例如,請參見MeatBall:DefendEachOther
  • 一天比24小時更容易挨過。通過限制自己每天回退僅一次,這樣可以避免在24小時內不小心回退四次。

請注意,此方針意在終止編輯戰,而不是為了施以嚴懲,因為此方針,而將陳年爛谷子倒騰出來,這樣……

  • ……可能沒有意義;
  • ……可能不厚道;
  • ……可能違反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Wikipedia:%E6%93%BE%E4%BA%82 擾亂]指引;
  • ……可能成為笑料;
  • ……如此這般,這般如此,週而復始,來回往復,這樣「一次三個月,三個月來一次」,「冤冤相報」何時了?

例外

回退與破壞

如果由於受限用戶或者破壞,你發覺被回退了許多次,這時就可以適當地採取封禁用戶或者IP地址的措施。如果你不是管理員,你應該在當前破壞中列出此人。如果你是管理員,你應該根據封禁方針,封禁該用戶。吉米·威爾士寫到:

回退不過三原則一般不應用於蓄意簡單破壞,對於這種情況,管理員不需要等到回退三次後再封禁,之前就應該採取措施。(當然,有時候管理員為了避免誤傷無辜者,而不採取封禁IP的做法)在一些情況下,簡單破壞可能被回退三次;但此方針並不意味著人們要眼睜睜地看著被回退三次。請慎重使用此例外--對於蓄意破壞者,合適時即應採取封禁。請注意,簡單破壞指的是通常的定義。

此例外對於信譽良好的用戶不適用,不能僅因為你與其有編輯上的分歧,就認定為「破壞」。蓄意破壞當然是無可置疑的;但不要將編輯上的分歧,與之混淆。

用戶頁

3RR一般不適用於編輯者回退自己的用戶頁,這是由於用戶頁屬於個人空間(內容得跟香港網絡大典有些關聯)。但也有個例外,比如當用戶被管理員、仲裁委員會,或者開發員,認定為傀儡,但該用戶將傀儡標籤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刪除,這時3RR規則就應該發揮作用了。

實施

如果你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,在你24小時內第四次回退後,管理員就可對你執行為期24小時的封禁。如果有幾伙人違反此規則,管理員應該平等地看待各方。

另外,此規則的實施,用以:

  • 教育可能漠視香港網絡大典禮儀的用戶;
  • 施加壓力,並予以導向;
  • 解決回退糾紛,管理員可以將條目保護起來,可採納過度回退的對手編輯,這是根據最新的頁面保護方針,當然,管理員也可以採取就近保護,以維持一定的中立性。

長期違規者可以永久封鎖處理。這點也可適用於「玩弄」規則者,比如僅僅在24小時多一點後執行第四次回退,或者進行「花樣回退」,將回退喬裝成普通的編輯。

由於此條款被封禁的管理員,不可以自我解封。

當違規編輯者對其行為表示悔意後,管理員應該重新考慮,可以酌情取消封禁。

由於3RR,我被封禁,我該怎麼辦?

首先,請核實在過去24小時內,你是否執行了四次回退,或者非常接近四次。

  • 如果沒有這樣,你應該給封禁你的管理員(或者其他管理員),發電子郵件,禮貌地指出,並請求解封;
  • 如果情況屬實,你應該等候24小時,或者給封禁你的管理員(或者其他管理員),發電子郵件,承認自己的錯誤,並請求解封。(當然,他們可能予以拒絕)

一些管理員會查看編輯的實際情況,而有的管理員則不會如此。

請注意,按照慣例,公開地揭發執行封禁的管理員,並不合適,你應該將將執行失誤的案例報告到KDT論壇。

參見